在中国通常犯人被宣布死刑之后,就会被带上脚镣,其目的有二:一是为了限制犯人的移动,二是带上脚镣后犯人移动时便会制造声响,防止犯人逃跑。那么脚镣到底有多重呢?从戴脚镣的目的上来说,被判定了死刑的重犯,就会戴上脚镣。
这是为了现实的需要,当人得知自己被判了死刑之后,情绪较容易不稳定,存在自我伤害,逃跑和伤人的可能,这时候为了保证死刑犯本人,监狱在辑人员,还有狱警等人的安全,给犯人加装脚镣是合理的。
早些时候,为了起到足够的作用,通常都是量人而行,针对不同的人选择不同的脚镣,一般来说要求是要刚刚比犯人的脚踝粗一点但又没办法自己取下来。所以重量是不一的。一般来讲是7.5,10或是20公斤的,而对待一些特殊的犯人可能就要使用一些特殊重量的脚镣,甚至会有几十公斤让人完全无法自主移动的。
后来出于人道精神的考虑,《公安部关于看守所使用戒具问题的通知》中规定死刑犯的脚镣的重量标准以10斤为上限。不管怎么说,轻重都是无关紧要的,脚镣最主要的作用还是表明犯罪者的身份,时刻提醒犯罪者自己的身份。脚镣更多的时候只是代表着这个人触犯了重刑,论罪当罚。